外商投資企業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人民幣(法律、行政法規有專門規定的除外)。
註冊資本在50萬美元以下的,自營業執照核發之日起1年內繳清全部註冊資本;註冊資本在50萬美元以上、100萬美元以下的,出資期限爲1年半;註冊資本在100萬美元以上、300萬美元以下的,出資期限爲2年;註冊資本在300萬美元以上、1000萬美元以下的出資期限爲3年;註冊資本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出資期限。企業合同、章程規定一次繳清出資的,自營業執照核發之日起半年內繳清。合同、章程規定分期繳付出資的,第一期出資不得低於企業註冊資本的20%,並且應當自營業執照核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