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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成員:
主任:矯捷
副主任:邊江
袁國華
雷穎君
主要職能:
一、負責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規劃管理,編制市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規劃、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編制市政府中、近期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經市政府批准後,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三、審查、修改政府各部門報送市政府審批的規章草案或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草案,組織起草有關的規章草案和地方性法規草案;從法律角度參與市府有關文件的審核工作。
四、承辦市政府規章立法解釋工作;承辦國務院交辦的法律草案、行政法規草案征求意見工作;辦理政府各部門和區縣政府規范性文件、行政措施的備案工作。
五、為市政府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研究和提出本市貫徹實施國家法律、法規的方案或意見;對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六、組織推動、監督協調政府各部門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參加國家和市人大常委會組織的執法檢查活動。
七、負責本市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審查確認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考核和執法證件的核發。
八、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協調政府部門之間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矛盾和爭議:受理行政執法投訴,調查重大行政違法案件;承辦部門報請市政府決定或批准的行政處罰決定的審查工作;承辦市政府決定的重大行政處罰的審查或聽證工作。
九、依照《行政復議法》開展行政復議工作,承辦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工作;對辦理行政復議案件中的違法行為,依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提出處理建議;受市長委托代理市政府參加行政訴訟應訴;承辦市政府行政賠償案件;監督、指導政府各部門和區縣政府的行政復議、應訴和國家賠償工作;協調解決行政復議管轄爭議事項。
十、負責規章清理、規章匯編工作;承辦規章外文翻譯及譯本審定、規章公布工作。
十一、負責政府各部門和區縣政府法制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法制機構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隊伍建設。聯系天津仲裁委員會。
十二、組織開展政府法制理論、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聯系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
十三、承擔市政府法規數據庫的建設、信息管理和應用工作;負責全市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項統計。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綜合處、經濟法規處、社會法規處、城建法規處、行政執法監督處、復議應訴指導一處、復議應訴指導二處、審核備案處、天津市行政法制研究所。
網址:http://www.tjlega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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