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戲劇向無導演制。南開學校率先在我國實行了導演制。南開學校新劇團的第一位導演,也是我國的第一位導演,就是張彭春。
張彭春在美國留學期間,雖然所學專業是文學與教育,卻鍾情於戲劇。其間,他不但創作了多部劇作,還在好萊塢等地取經,學習了西方戲劇理念和編導藝術方法。
回國以後,他立即被推舉爲南開新劇團副團長兼導演。從1916年起他就導排本校劇團和他自創的劇本《一念差》、《醒》和《新村正》;1920年他在美國與洪深共同編導了《木蘭》,並在百老匯克爾特劇院上演;1924年在清華期間爲泰戈爾祝壽,導演了泰戈爾的英文劇《齊德拉》等劇目;1927年起在南開又導演了一批中國名劇,有丁西林的《壓迫》、田漢的《獲虎之夜》,世界名著《少奶奶的扇子》、《國民公敵》、《娜拉》等,其中許多名劇在國內都是首演。從中也培養了一批勝任導演任務的人才,如伉乃如、呂仰平、陸善忱、嚴仁穎等骨幹力量。
張彭春在導演中堅持既嚴肅又民主的風格,取得了豐富的導演經驗,這在他的《關於演劇應注意的幾點原則和精神》等文章中都有哲理性的闡述:
張彭春說,藝術生活具有三大要素:一、是偉大的熱情。有了偉大的熱情,而後纔有創造,纔有真正的藝術品。二、是精密的構造。他強調,一件好的藝術品在內容方面必須有充實的意義,在形式方面必須有精密的構造。三、是靜淡的動律。他認爲一件藝術品,不論多麼熱烈的感情,要用某一種形式表現出來成爲藝術品,其動律總是靜的淡的,把無限的熱情表現在有限制的形式中加以凝練、淨化,然後才能成爲精美的藝術品。
在導演了《財狂》以後,他更提出演劇的二原則:一是“一”和“多”的原則。特別是戲劇,一定要在“多”中求“一”,“一”中求“多”。如果我們只做到了“多”,忘掉了“一”,就會失掉邏輯的連鎖,發生鬆散的弊病……在舞臺上,無論多少句話,若干動作,幾許線條,凡燈光、表情、化妝等,都要含“一”和“多”的原則。二是“動韻”的原則。他說,凡是生長的必不死板,必有動韻。舞臺上的緩急、大小、高低、動靜、顯略、虛實等都應該有生動的意味。這種“味兒”就是由“動韻”得來。
張彭春總結說:得到“多”中的“一”的成績要靠理智力;求得“一”中的“多”的收穫,卻憑想象力。如果把握“動韻”,須有敏感。理智力、想象力和敏感是從事戲劇的主要條件,也是一切藝術的根本。
張彭春的這些對戲劇藝術哲理性的思想,是他多年從事戲劇藝術實踐的昇華,是對中國戲劇史、對藝術理論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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