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第二代身份證換髮工作正在緊張進行,小小身份證的變遷見證了時代的發展。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離休幹部宋伯明告訴記者:“近代中國曾先後三次向居民發放身份證,但是,不同時代的身份證有着本質的區別。”
“良民證”:“良民”泣血記國恥
1937年的一天,一個外地男子剛剛進城不久被一個日本兵攔住了,向他索要良民證,男子小聲說:“我沒有良民證。”話音剛落,日本兵的皮鞭便已落了下來……
“這個人從外地來天津尋找親人,因爲沒有帶着良民證而被日寇懷疑是‘八路’,皮鞭抽,狼狗咬,活活被折磨死了。根據檔案記載,此類事件舉不勝舉。”宋伯明告訴記者。“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妄圖對淪陷區實行長期統治,便打着‘大東亞共榮’、‘強化治安’旗號,向居民發放‘良民證’,以此作爲統治淪陷區人民的一種手段。居民外出,要隨時驗證。一旦發現沒有持‘良民證’的人,輕則抓捕,重則毒打致死。”
“爲了留下那段記憶,我最大的心願就是希望能夠找到天津抗日時期的良民證。我曾訪問了很多人,也找了很多地方,始終沒有發現這種良民證。不過我推測,那時候的良民證很有可能是一張卡片,正面寫着‘良民證’三個字,背面寫着姓名、性別以及配偶姓名等。”
“國民身份證”:國民一心盼解放
“抗戰勝利後,國民黨反動派發動內戰,造成物價飛漲。爲了鎮壓革命運動,當時的國民黨政府打着‘戡亂救國’的旗號,強化反動統治,從1946年起發放‘國民身份證’,以此爲藉口強行搜身、盤查,有的被抓壯丁,有的被投入監獄,老百姓指責國民黨爲‘刮民黨’。我就收藏了一張民國黨統治時期的身份證。”說着,宋伯明從一個櫃子中拿出那張距今近60年的身份證。
一張發黃的硬紙片,歲月的流痕讓紙片變得十分褶皺,但是上面的5個字依然清晰:“國民身份證”;文字的正上方有一個國民黨黨徽標誌;最左邊寫着“天津市警察局”;最右邊寫着“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十月”。翻過這張照片,記者清晰地看到一張中年婦女的照片,上面寫着她的名字“張×氏”,籍貫天津、性別、年齡、住址等。
“從1946年4月,根據《戶籍法》關於‘已辦戶籍登記之地,得制發國民身份證’的規定,警察局奉令辦理天津市國民身份證制發事宜。當年年底,各項前期工作就緒。1947年1月開始頒發,至5月底大部完成。共發出國民身份證1088110份(含遺失補領者1000餘份)。6月,爲發揮國民身份證效用,促使市民注意攜帶,市警察局通令各分局督促尚未辦理請領手續者,統限於7月10日速赴各自管區警察局所辦理,並開始全面檢查。”
“那年9月,警察局接到很多市民電話,稱自己不慎將身份證丟了。針對這個問題,最後採取了一個行之有效的辦法。警察局爲了解決國民身份證遺失認領問題,特別制定了認領辦法:市民拾到國民身份證的時候,就近交到附近派出所保存,以便匯轉;各報館所收存的國民身份證,應該移送到警察局,以便通知遺失者前往認領。9月1日,制發國民身份證工作移交市政府民政處接辦。”
“居民身份證”:居民過上好日子
“解放後,進入和平建設時期。在相當一段時間內,戶口本作爲證明居民身份的證件。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人、財、物的大流動,原來用戶口本證明居民身份已經不適應時代發展。1985年5月6日,市政府成立了‘天津市頒發居民身份證領導小組’,開始製作、頒發居民身份證。”宋伯明從懷裏掏出了隨身攜帶的身份證向記者展示。
“當時我記得從1986年1月起開始覈對戶口、填寫申領登記表、統一拍照(相片爲一寸黑白照)編排證號、填寫身份證底卡,身份證內容要求準確規範,薄膜密封,項目簡單明瞭,一人一號,方便攜帶,而且用計算機儲存身份證信息。”到當年9月底,已經發放身份證381089個。天津市民啓用身份證的時間是1987年9月1日。
據宋伯明介紹,當時身份證的有效期分爲三種:16至25週歲的發給10年期身份證;26至45週歲的發給20年期身份證;46週歲以上者發給長期有效身份證。
“實施居民身份證制度,是維護社會治安穩定的主要舉措。加強對身份證的查驗工作,是發現和打擊違法犯罪分子的有效手段。”
宋伯明還告訴記者,1986年12月5日,和平路32號發生了一起強姦案。“在破獲這起案件的過程中,起關鍵作用的就是身份證。”
“根據被害人提供的案犯特徵,民警及時翻閱身份證底卡照片,發現與居住在閘口街的孫清特徵相似。經被害人確認,通過審查,孫供認了犯罪事實。”
“解放後推行的居民身份證不同於以往的身份證,良民證和國民時期的身份證都是用紙片做的,上面印有表格,填寫姓名、性別、家庭住址等。可以翻折,但是這兩種身份證都比較容易損壞。這種摺疊方式也不方便保存,弄不好就會撕了。這就是紙片的弊端。現在的居民身份證就克服了這些缺點,用塑封的形式方便居民保存,放在哪裏都不會損壞。而且樣子也比以前簡單,上面印有姓名、性別、家庭住址,只有64開紙大小,便於出行攜帶。”
“居民身份證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證件,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僅方便公安部門的統計,而且也是爲公民辦理選民登記、公證事務、法律訴訟、營業執照、存款取款、參加保險、旅遊住宿、入學、就業、購票、結婚登記等必須的證件。”
天津戶籍簿
今年六百歲
據宋伯明介紹,頒發居民身份證是戶口管理的一項重大改革,戶口管理工作是一段悠久的歷史。
“我用了很長時間來了解戶口管理的歷史。12年前,我走訪了很多人,這中間有進城老幹部,還有‘三朝元老’(曾經在租界地當過警察、在日本統治時期做過警察、在國民黨時期當過警察的人)等130多人。從他們那裏瞭解到一些情況。”
“我查閱資料後發現,我國戶口管理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000年的夏朝,那時候採用計民數的方法,這也是中國戶口管理的開端。周朝採用五戶一比(小組)、五比一閭、四閭一族、五族一黨、五黨一州、五州一鄉的管理辦法;秦朝以百家爲一里、十里爲一亭、十亭爲一鄉,禁止人員流動;唐朝出現戶口律,建立法規,戶口管理開始體現在法律文字中;宋朝推行保甲制;元朝將人口劃分爲四類。天津設衛建城時,也出現最早的戶口簿,填有職業、年齡、性別和戶口項目。屈指算來,戶口簿也和天津誕生的時間一樣久遠,都有600歲了。清代強調推行保甲制度,十戶爲一牌、十牌爲一甲、十甲爲一保,建立巡警廳,並設立戶口警察,專門負責調查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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