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將居留證件丟失後應立即向出入境管理處備案,由本人或接待單位寫明丟失情況,憑出入境管理處開據的證明到天津日報社辦理聲明作廢手續,爾後,失主可持報載“聲明”及其本人護照到出入境管理處申請補發新的《外國人居留證》。在中國居住或停留的年滿16歲以上的外國人必須隨身攜帶居留證件或者護照,以備外事民警查驗。外國人在中國居留必須持有中國政府主管機關簽發的身份證件或居留證件。外國人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出入境管理處繳驗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