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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道路交通需求一直處於快速增長時期,機動車和駕駛員平均每年以15%的速度遞增,隨着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的機動車製造業、機動車交易業、金融業等經濟行業,都要求車輛管理工作在法規制度方面予以支持。另外,機動車由集團購買逐漸轉爲個人購買,機動車所有人的產權概念日趨明確,汽車消費和銀行開展金融業務時要求機動車作爲抵押物抵押等等,迫切需要對原有的車輛管理規章制度進行改革。《機動車登記辦法》的頒佈實施,是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是創造良好的汽車消費環境的需要,是方便羣衆辦理各種登記手續的需要,也是我們公安機關規範機動車管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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