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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規定填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復駛、報廢審批申請表》,加蓋買賣雙方單位公章(屬私車的,車主須簽章)和所屬區(縣)交警支(大)隊車務章,並粘貼發動機和車架號拓印碼膜;
二、本市指定機動車交易市場的交易票據;
三、屬經濟賠償、財產分割、繼承等發生所有權轉移的車輛,須出具法院的《裁定書》、《調解書》、《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四、漏檢的車輛,須持機動車檢驗合格報告單;
五、持本車的行駛證及牌照;
六、持經辦人身份證件及複印件;
七、持該車附加費檔案;
八、屬公車的,須持單位代碼證書副本及複印件;
九、車輛須經車管所進行技術鑑定,並按規定填寫《被盜搶機動車查詢表》,進行檔案覈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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