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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事須知
開發建設的商品房,包括期房(含境內外銷售),售前均須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內資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的境內銷售商品房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局辦理銷售許可初審,再由天津市房地產管理局產權市場管理處審批、發證。
外資(含港、澳、臺資)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的商品房以及內資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的申請境內外銷售標準的商品房,且達到境內外銷售條件的,直接到天津市房地產產權市場管理處辦理銷售許可審批、發證。
申辦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應提供以下證件:
(一)商品房銷售申請報告。
(二)填寫《天津市商品房銷售登記表》。
(三)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
(四)商品房建設投資計劃。
(五)《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配覈定用地圖。
(六)《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七)建設項目的總平面圖、首層及標準層平面圖。
(八)供熱配套證明。
(九)燃氣證明。
(十)市物價局的商品房銷售價格批覆。
(十一)屬於預售商品房的,需提供完成主體工程投資額20%以上的證明文件。
(十二)商品房申請銷售明細表。
注:第(一)、(二)、(七)、(八)、(十二)項須提供原件,其他各項可提供加蓋公章的複印件,但須攜帶原件複覈。
二、辦事程序
(一)提交要件。
(二)審覈。
(三)查勘項目現場。
(四)審批。
(五)發證。
三、辦事時限:
區、縣房地產管理局受理申請7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天津市房地產管理局產權市場管理處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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