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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小電力用戶和配套用電(不包括開發區)的申請新、增裝用電時收取費用如下:
(一)各類用戶貼費收取標準按華北電管局下達文件執行。目前按1993年標準執行,詳細請參閱《電力用戶服務指南》。
(二)外環線以內用電需增收市區220千伏建站集資費,目前按500元(千伏安)收取。
貼費是指用戶使用電能,需要佔其電能傳輸變、配電設備容量,佔用的這些輸配電設備的建設費用。其中供電貼費是指用戶佔用35-110千伏輸變電設備的費用,配電貼費是指用戶佔用10千伏及以下變、配電設備的費用。
用電權即用戶出資佔用發電廠機組電力和電量的權力。新建或增建住宅(含商品房)。由建設單位按面積每平方米繳納20元。但:對平房改造、老樓房返修、加層者,計費面積爲扣除原有建築面積的新增面積;對純屬解困建房或職工集資建房,按淨增面積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徵收10元。
二、居民生活用電電費收取
目前居民生活用電電價按照京津唐電網規定的目錄電價收費。此外加上各項代徵收費用,如附加費、路燈費、三峽工程建設基金、電力建設資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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