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市殘疾學生因遷居而上學路遠,需按區劃轉學,學校應爲學生提供方便。普通學校學生轉入特殊教育學校,需開具市級醫院視力、聽力、智力情況的診斷證明,並經有關特殊教育學校考覈符合入學條件方可轉入。學生轉入特教學校的參考標準爲:盲童雙眼視力3.0或視野半徑小於10度;聾啞生耳聽力損失在40分貝以上;弱智兒童智商在50-70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