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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人登記是指登記主管機關依法對具備企業法人條件的申請登記單位,進行審查覈準並頒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確認其法人資格的登記行爲。
一、申請企業法人登記應具備哪些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名稱和章程。
(二)有國家授予的企業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所有的財產,並能夠以其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三)有與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管理機構,財務覈算機構,勞動組織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規定必須建立的其他機構。
(四)有必要的並與經營範圍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五)有與生產經營規模和業務相適應的從業人員,其中專職人員不得少於8人。
(六)有健全的財會制度,能夠實行獨立覈算,自負盈虧,獨立編制資產損益表或資產負債表。
(七)有符合規定數額並與經營範圍相適應的註冊資金。
(八)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經營範圍。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企業法人開業登記應提交哪些文件和證件?
(一)企業法人申請開業登記註冊書。
(二)組織章程。章程應包括下列內容:
1.宗旨;
2.名稱和住所;
3.經濟性質;
4.註冊資金及來源;
5.經營範圍及方式;
6.組織機構及職權;
7.法定代表人產生的程序和職權範圍;
8.財務管理制度和利潤分配形式;
9.勞動用工制度;
10.章程修改程序;
11.終止程序;
12.其他事項。
(三)資金信用證明或驗資報告。
設立全民所有制企業應提交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產權登記證明。
設立集體所有制企業應提交具有法定驗資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四)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五)住所和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包括產權證複印件)。
(六)主辦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
(七)主管部門或行業審批機關的批准文件。
(八)其它有關文件、證件。
三、企業法人辦理變更登記的範圍是什麼?
(一)企業法人改變名稱、住所、經營場地、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經營範圍、經營方式、註冊資金、經營期限以及增設或撤銷分支機構。
(二)企業法人原投資單位(主管部門)發生變化,不涉及其主登記事項改變的,企業法人應當將主管部門改變的有關文件及時向原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四、申請企業法人變更登記應提交哪些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原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文件;
(三)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五、企業申請註銷登記適用範圍是什麼?
企業法人歇業、分支撤銷、宣告破產或因其他原因終止營業應向原登記主管機關辦理註銷登記。
六、企業法人申請註銷登記應提交什麼文件和證件?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註銷登記申請書;
(二)原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文件;
(三)主管部門或清算組織出具的負責清理債務的文件或清理債務完結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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