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銷登記是指登記主管機關依法對歇業、被撤銷、宣告破產或者其它原因終止營業的企業,註銷其企業法人資格或經營資格的登記行爲。
一、企業應在以下四種情況下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註銷登記:
(一)企業自動歇業;
(二)依法被撤銷;
(三)依法宣告破產;
(四)其它原因終止營業活動。
二、企業申請註銷登記應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一)企業申請註銷登記註冊書;
(二)稅務部門出具完稅證明;
(三)債權債務清理完結或負責清理債權債務單位的證明;
(四)其它有關文件、證件;
(五)交回公章、執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