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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開業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一、《企業法人開業登記註冊書》(固定表格)。
二、《企業法定代表人簡歷表》(固定表格)。
三、《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固定表格)。
四、國務院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五、由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注:投資中涉及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土地出資的部分,應提交法定的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其中涉及國有資產的,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對評估結果的確認書。
六、公司創立大會暨第一次股東代表大會記錄:
創立會由出資最多的股東代表召集並應載明如下內容:
(一)主持人、記錄人姓名;股東及其代表的姓名。
(二)召開會議的地點、時間。
(三)通知股東參加會議的方式、時間。
(四)應到會股東人數,所代表的股份;實到會股東人數,所代表的股份。其中被委託的股東代表人數,所代表的股份;因故未出席的股東人數,所代表的股份。
(五)召開創立時,募集到的股份數額。
(六)以何種方式通過:
1.對籌辦財務情況報告;
2.公司章程;
3.選舉董事會會員、監事會會員。
(七)董事、監事的姓名、性別、單位、職務。
注:該記錄應由主持人(召集人)、記錄人親筆簽字、籌建組織蓋章。
七、股東委託他人蔘加創立大會的委託書。
注:法人單位委託書由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自然人委託書由委託人親筆簽字。
八、第一屆股東代表大會(創立大會)通過公司章程的決議。
注:決議書由股東會主持人簽字並加蓋籌建組織章。
九、第一屆股東代表大會(創立大會)選舉董事會成員的決議。
注:決議書由股東會主持人簽字並加蓋籌建組織章。
十、第一屆股東大會(創立大會)選舉監事會成員的決議。
注:決議書由股東會主持人簽字並加蓋籌建組織章。
十一、公司章程:
應載明如下內容:
1.公司的名稱、住所;
2.公司的宗旨、經營範圍;
3.公司的設立方式;
4.股份總額、每股金額和註冊資金;
5.股份轉讓辦法;
6.股東的權利、義務;
權利:
(1)出席或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2)依照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股份;
(3)查閱公司章程、股東會議記錄、會議記錄和監督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質詢;
(1)按其股份獲取股利;
(2)公司終止後依法取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3)其它權利。
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持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3)依其所認購股份爲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4)在公司辦理公司登記手續後,不得退股;
7.股東會的職權和議事規則;
8.公司法定代表人產生的程序及其職權;
9.董事會的組成、職權及議事規則;
10.經營管理機構的組成、職權及其議事規則;
11.監事會的組成、職權及其議事規則;
12.公司利潤的分配辦法;
13.公司財務、審計、會計制度;
14.勞動管理、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原則;
15.章程修改程序;
16.公司的終止與清算辦法及其程序;
17.通知和公告的辦法;
18.註明“企業登記事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定的爲準”。
注:章程應由全體股東或其委託代表的親筆簽字、籌建組織加章、日期。
十二、第一次董事會議記錄及決議:
應載明如下內容:
1.會議時間、地點;主持人記錄人姓名。
2.應到會的董事會成員姓名、人數;實到會的董事會成員姓名、人數;被委託的董事代表姓名、人數。
3.以何種方式選舉何人爲董事長。
4.以何種方式聘任何人爲公司經理。
5.董事長、經理何時行使職權。
注:該記錄和決議應由全體到會董事及其代表、主持人、記錄人簽字。
十三、第一次監事會會議記錄及決議:
應載明如下內容:
1.召開會議的時間、地點;主持人、記錄人姓名。
2.應到的監事人數、姓名;實到監事人數、姓名。被委託的監事代表姓名、人數。
3.以何種方式選舉何人爲監事長(召集人)。
4.監事長(召集人)何時行使職權。
注:該記錄和決議應由全體到會監事及其代表、主持人、記錄人親筆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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