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事生產、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按月交納稅款的起徵點爲月經營收入500元。
二、從事生產、經營的無證個體工商戶按次(日)納稅的起徵點爲每次(日)經營收入20元。
三、個體工商戶經營收入超過起徵點的應按經營收入全額計算應納稅款。
四、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個體工商戶在每月經營收入中減除1000元后計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