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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不斷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的自我約束機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對從事電工、起重機械、金屬焊接、建築登高架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五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鍋爐、壓力容器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和改造等七個環節必須接受勞動部門的監督檢查;在用鍋爐、壓力容器實行定期檢驗制度;採礦必須持有采礦許可證;礦井必須安全生產,建立必要通風、防塵、防毒設施;要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勞動保護,特別是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杜絕和減少職業病和傷亡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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