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權利:
(一)依據車票票面記載的內容乘車;
(二)要求承運人提供與車票等級相適應的服務並保障其旅行安全;
(三)因承運人過錯發生身體損害或物品損失時,有權要求承運人給予賠償。
二、義務:
(一)支付運輸費用;
(二)遵守國家法令和運輸規章制度,聽從鐵路車站、列車工作人員的引導,按照車站的引導標誌進、出站;
(三)愛護鐵路設備、設施,維護公共秩序和運輸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