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攜帶品由自己負責看管。每人免費攜帶品的重量和體積是(特殊區段另有規定者除外):兒童(包括免費兒童)10千克,外交人員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攜帶品的長度和體積要適於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邊,並不妨礙其他旅客乘坐和通行。攜帶品的外部尺寸(長、寬、高的總和),最大不得超過160釐米;桿狀物品的長度不得超過200釐米;重量不得超過20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