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權利:
(一)要求承運人將行李、包裹按期、完好地運至目的地;
(二)行李、包裹滅失、損壞、變質、污染時要求賠償。
二、義務:
(一)繳納運輸費用,完整、準確填寫託運單,遵守國家有關法令及鐵路規章制度維護鐵路運輸安全;
(二)因自身過錯給承運人或其他託運人、收貨人造成損失時應負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