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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關是國家設在天津口岸的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肩負着監管進出境的運輸工具、貨物、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和其他物品,查緝走私,編制海關統計的任務。
天津海關作爲直屬於海關總署的一個局級口岸海關,管轄面積1.1萬多平方公里,海岸線長100多公里,管轄範圍包括天津市的13個行政區和五個縣。
天津是中國北方最大的對外貿易商埠和重要的經濟商業中心,國家對外開放的沿海國際港口城市,水陸空交通便利,由此形成了天津監管門類齊全,海、陸、空、郵業務全面,尤以海運貨物特別是集裝箱貨、大宗貨、散雜貨爲主的監管格局,同時,天津口岸有着華北、西北、中原的廣闊腹地及中央大型企業進出口集散地,所以業務量、進出口總值、徵收稅費等重要指標均排在全國前列,1998年,天津海關監管進出口貨運量3070.4萬噸,總值223億美元,集裝箱707.34萬標箱,接受報關單50.4萬份,徵收稅費81億元,審批減免稅33.95億元,罰沒收入1.8億元。
天津海關在業務改革上,堅持以改革求發展,積極運用科技管理手段,堅持以企業爲導向,不斷簡化手續,加快通關速度,實現科學管理,規範管理,效益管理的目標,作爲全國通關制度改革試點海關之一,1998年4月正式啓動了新的通關計算機程序和管理模式,此外,天津海關還正式與港務局、倉庫、企業等實行EDI聯網,實現互聯的自動化,對內建立覆蓋全關區的微波通信網絡,實現了全關辦公自動化。
天津海關將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在堅持“依法行政,爲國把關”的工作方針的同時,努力維護好進出口貿易秩序,通過改進態度作風,採取集中申報,預申報等優惠措施,進一步簡化手續,加快通關速度,提高辦事效率來促進對外經濟貿易的發展,爲天津發展作出自己的應有貢獻。
爲提高海關辦事效率,強化外部監督,創造文明、高效的海關服務環境,我關特向社會各界承諾如下:
一、服務承諾:
(一)海關工作人員做到公正廉潔、文明把關。
(二)遇有海關執行的有關進出口政策調整時,及時對外公告。
(三)海關設立諮詢窗口,並以公告欄或電子觸摸屏等方式,對外提供各項海關辦事手續及程序。
(四)各海港、空港海關業務通關現場實行24小時值班,對外辦理有關業務。
(五)海關辦理手續因情況特殊超過承諾時限的,及時向辦理海關手續的企業或個人說明理由。
二、辦理業務時限承諾:
(一)進出口貨物的通關時限:
1、不需要徵稅費、查驗的貨物,自接受申報起1日內辦結通關手續。
2、需要徵稅費的貨物,自接受申報起1日內開出稅單,並於驗覈繳稅單後2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
3、需要查驗的貨物,自接受申報起1日內開出查驗通知單;自具備海關查驗條件起1日內完成查驗,除需繳稅外,自查驗完畢後4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
4、轉關運輸貨物自接受申報起4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需要查驗的,按第3項的規定辦理。
5、簽發出口退稅報關單、收匯覈銷單自接到船代部門正式倉單之日內5日內辦結。
6、現場遇有疑難問題需要送交有關職能部門研究解決的,自接受申報起5日內予以答覆。但需經化驗或請示總署的除外。
(二)進出境郵件的通關時限:
1、非貿易性進出境郵件自接受申報起2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
2、進出口貿易性郵件按照進出口貨物的通關時限辦理。
(三)進出境旅客、船員及其行李物品的通關時限:
1、進出境旅客選擇“無申報通道”、海關不需查驗的,即時辦結通關手續。
2、進出境旅客、運輸工具服務人員選擇“申報通道”、海關需要徵稅、查驗的,自申報起30分鐘內辦結通關手續。
3、旅客分運行李自申報起2日內辦結通關手續。
(二)、(三)項中的印刷品、音像製品或其它物品需要海關審查的,在5日內完成。
(四)進出境運輸工具的通關時限:
自接受申報起20分鐘內辦結通關手續。
(五)企業登記備案時限:
1、進出口企業的註冊登記或報關備案手續,自接受單證起1日內辦結
2、外商投資企業的登記備案手續,自接受單證起5日內辦結。
(六)加工貿易合同備案登記時限:
自接受單證起2日內開出銀行保證金臺帳聯繫單,並自接到銀行保證金臺帳登記通知單起4小時內辦結。
(七)減免稅審批時限:
1、外商投資企業進口設備徵免稅手續,自接受單證起3日內辦結。
2、除外商投資企業以外進口貨物的減免稅手續,自接受單證起3日內辦結。
3、外商常駐人員自用安家物品審批、留學回國人員購買國產免稅小轎車審批、外商常駐人員進口小轎車審批手續,自接受單證起3日內辦結。
4、免稅商店進口物品審批手續,自接受單證起1日內辦結。
本承諾時間均指法定工作時間。
上述承諾時限不包括下列情況:
(一)發現走私、違規嫌疑,需進一步調查處理的;
(二)有其它正當理由可以不按上述時限辦理的。
三、接受監督承諾:
(一)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可向海關監察室口頭或書面投訴、舉報:
1、海關工作人員不能履行本承諾制度的;
2、對海關執法有異議的;
3、海關工作人員有不廉政行爲的。
(二)凡經海關覈查投訴、舉報內容屬實的,海關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向署名舉報人予以反饋。
(三)天津海關舉報電話:24201181郵政編碼:3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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