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諮詢辦理借款申請。
二、審查合格後出具貸款意向書,領取貸款所需表格。
三、憑貸款意向書與售建房單位簽訂購建房合同或協議。
四、將自籌資金存入貸款銀行。
五、持購建房合同及相關資料與銀行簽定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六、辦理抵押擔保登記手續,辦理房屋他項權證,辦理房屋產權證。
七、辦理房屋保險合同公證。
八、用有價證券質押的將有價證券交銀行收押,簽訂借款合同。
九、銀行同意併發放貸款連同存款一併劃入售房單位帳戶,用於修建房的貸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十、按月還本付息或銀行代扣。
十一、貸款本息還清後,返還抵押物,質物或保險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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