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外匯買賣:可在10種外幣(美元、英鎊、德國馬克、日元、港幣、瑞士法郎、法國法郎、加元、澳大利亞元、歐元)之間,按照當時牌價進行買賣交易。
二、兌換:全面辦理我國境內可收兌的22種外幣。可持美元、英鎊、德國馬克、法國法郎、日元和港幣6種外幣中的一種按當日銀行外匯牌兌換人民幣,其他外幣可按當日牌價折算爲上述6種外幣之一。
三、存款:辦理12種外幣的存款業務。其中,美元、英鎊、德國馬克、法國法郎、日元和港幣6種外幣可開立現鈔帳戶或現匯帳戶,歐元、荷蘭盾、瑞士法郎、比利時法郎、加元和澳大利亞元只能開立現匯帳戶。存款到期後,本息可以人民幣方式支取,也可直接支取外幣。
四、匯款:在銀行的外匯戶存款和外鈔戶存款可在國家外匯管理規定範圍內有條件匯出境外。
五、個人外匯質押貸款:居民急需用款(人民幣),但又不想以手中的外幣存款直接兌換,可將存單在銀行暫作質押、貸出人民幣。
六、外幣存款證明:因出國留學等原因,有關方面需要銀行出具存款證明時銀行可根據存款人真實存款情況開具存款證明。
七、個人票據託收:國外銀行不能立即付款的票據,可委託國內銀行辦理託收,代收妥後存入銀行或支取。
以上業務可在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進行諮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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