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吸收公衆存款;
二、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三、辦理國內外結算;
四、辦理太平洋信用卡業務;
五、辦理承兌匯票和貼現;
六、經總行授權發行金融債券;
七、代理髮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
八、買賣政府債券;
九、從事同業拆借;
十、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十一、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務;
十四、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其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