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二、借款人及家庭經濟收入的證明;
三、購買住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書或其他正式文件;
四、擬設定抵押物的清單、權屬證明,權屬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五、天津市商業銀行指定的評估機構對抵押物價值評估的報告(借款人的所購新房設定的可暫不作評估);
六、天津市商業銀行認可售房單位的推薦文件;
七、天津市商業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