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進出口貿易公司、中外合資企業均可以到天津市商業銀行辦理各類外匯業務。辦理外匯業務時如需開立外匯帳戶,可向外匯管理局提出開戶申請,天津市商業銀行憑外匯管理局的開戶通知書爲您開立各類外匯帳戶。如果您已獲准開立外匯帳戶,您可將您的外匯存款、在天津市商業銀行獲得的外匯貸款、國外匯入匯款劃入相應的帳戶中,支出按照規定的支出範圍辦理。如果國內企業在辦理國際結算業務時不能開立外匯帳戶,那麼出口收匯可以通過天津市商業銀行結匯,該行可將結匯所得人民幣劃入您指定的人民幣帳戶;當進口需要付匯時,該行可憑企業提供的有效商業單據爲您辦理售匯,直接對外支付。如果三資企業在辦理貿易、非貿易結算時,已經外管局批准開立外匯帳戶保留現匯,天津市商業銀行將外匯收入劃入相應帳戶,支出按照外管局規定的支出範圍辦理。如果企業在天津市商業銀行匯存款,當企業急需人民幣資金時,在外管規定的範圍內,客戶可以將外匯存款做質押,獲得該行人民幣貸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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