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技術監督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標準化、計量和質量監督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在我市的組織實施和行政執法工作;擬定全市標準化、計量和質量監督的有關法規、規章,推進技術監督工作與國際慣例接軌。
二、統一管理全市質量監督工作,依法管理和考覈質量檢驗機構,組織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發佈質量監督檢查公報,受理產品質量投訴,查處生產、經銷假冒僞劣產品的違法行爲。
三、統一監督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貫徹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制定地方計量檢定系統、檢定規程和技術規範;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組織量值傳遞,確保國家量值的準確統一;組織計量仲裁檢定,查處計量違法行爲。
四、統一監督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組織制定、審批和發佈天津市地方標準;管理企業標準的註冊、備案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工作;組織實施農業標準化工作;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查處違法行爲。
五、統一監督管理全市認證工作,組織全市產品質量認證安全認證、企業質量體系認證;負責全市質檢機構的審查認可及計量認證工人;負責全市實驗室的計量認證工作。
六、負責全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和監督工作,組織對生產和銷售無證產品的查處工作。
七、負責組織協調和管理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代碼和中國物品條形碼工作。
八、組織制定全市實施技術監督事業的發展規劃,對行業及社會技術監督機構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對產品質量公正檢驗機構和計量公證機構及技術監督中介服務機構的指導和監督;協調行業和專業的技術監督工作。
九、指導全市技術監督體系的改革,管理局屬事業單位,指導有關學會、協會的工作。
十、組織指導有關技術監督的宣傳、教育、科研、信息等工作;協調和組織技術監督對外交流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執法人員和技術工人的培訓、考覈;負責有關評定專業技術職務、確定工人技術等級和頒發有關證書的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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