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計政研[1998]691號1998年9月25日
爲貫徹落實《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決定》(津黨發[1998]4號)和《轉發市計委等十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快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津政辦發[1998]10號)的精神,按照全市個體私營經濟工作會議的要求,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結合宏觀經濟管理部門的工作特點,決定加大力度,進一步支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使其成爲我市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具體措施如下:
一、在確定經濟與社會發展目標、編制國民經濟中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進行全市經濟運行情況分析、開展調研和制定政策等時,將個體私營經濟與其它經濟成份同等對待。
二、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與市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召開面向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的“天津市經濟形勢分析會”、“天津市經濟信息發佈會”和“天津市項招商會”,爲個體私營經濟及時提供經濟及政策信息,引導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
三、經批准,具備條件的大型私營企業集團可以享受我市大型企業集團的優惠政策。
四、根據私營企業集團的要求,市計委會同有關部門幫助協調解決其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五、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私營企業建設項目,在審批程序等方面與其他所有制企業同等對待。
六、積極支持和吸引私營企業以各種形式參與投資建設港口、碼頭、橋樑、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項目;支持個體戶和私營企業投資興修和承包農田水利設施,到農村承包、承租荒地、荒灘,興建農副產品基地,爲有投資意向的個體戶和私營企業及時提供諮詢服務。
七、市計委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農轉非指標,專門用於解決私營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城鎮戶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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