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發展計劃委員會
天津市經濟委員會
津計能源(2000)997號
印發《天津市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節能篇(章)”編制及評估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爲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執行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建設部發出的《關於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節能篇(章)”編制及評估的規定》,結合我市情況。制定了《天津市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節能篇(章)”編制及評估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天津市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節能篇(章)”編制及評估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爲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執行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建設部發出的《關於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節能篇(章)”編制及評估的規定》,加強固定資產工程項目的節能審查,保證項目做到合理用能和節約能源,結合本市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2條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新建、擴建、改建)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中必須包括“節能篇(章)”。即合理用能和節約用能的專題論證。
第3條對年綜合能耗2000噸標準煤以上(含2000噸)的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必須對其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節能篇(章)進行評估。
第4條凡無“節能篇(章)”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凡未按規定進行“節能篇(章)”評估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並未取得節能主管部門審查意見的項目,建設審批部門不予受理和不予批准。
第5條建設項目的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節能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中“節能篇(章)的節能措施與能耗指標的落實,監督其項目建設及竣工後的驗收。
第6條“節能篇(章)應分析建設項目的建築、設備、工藝的能耗水平“和其生產的用能產品的效率或能耗指標。單位建築面積能耗指標、工藝和設備的合理用能、主要產品能源單耗指標要以國內先進能耗水平或參照國際先進能耗水平作爲設計依據。工程項目應符合建設標準、技術標準和《中國節能技術政策大綱》中節能要求。
第7條新建、擴建、改建和改造工程項目設計必須認真貫徹產業政策、國家和行業節能設計標準,不得采用國家已公佈的限制(或停止)生產的產業序列、規模,或行業已公佈限制(或停止)的舊工藝翻版擴產增容及選用淘汰產品。
第二章實施機構與職責
第8條天津市發展計劃委員會和天津市經濟委員會分別負責全市基建項目和技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節能篇(章)合理用能專題論證工作。
第9條天津國際工程諮詢公司、天津市能源研究會、天津市節能協會、天津市節能技術服務中心承擔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節能篇(章)”評估工作。在市計委和市經委指導下,開展可行性研究報告節能篇(章)合理用能專題論證工作。其主要職責是:受建設單位委託有償編制基本建設和技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節能篇(章)的評估報告及合理用能有關諮詢。
第三章編制及評估內容
第10條節能篇(章)的編制,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天津市有關方針、政策、法規、條例、行業設計規範、能源標準。
第11條節能篇(章)的主要內容:主要包括能耗指標及分析,節能措施綜述,單項節能工程;建築節能四個方面。
第12條節能篇(章)的評估,主要包括確定項目用能總量及用能品種是否合理;項目能耗指標是否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對項目是否符合國家、地方、行業節能設計規範、標準,主要工藝流程是否採用節能新技術;單項節能工程項目(如熱電聯產、集中供熱)和民用建築能耗指標是否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標準等方面進行節能措施綜合評價。
第四章評估程序與辦法
第13條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節能篇(章)的評審,由項目法人單位填寫《天津市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節能篇(章)審批表》,按審批權限劃分上報市、區、縣、局(總公司)節能主管部門組織審查,審查意見作爲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依據之一。無上級主管部門的建設單位,基建項目由市計委節能主管部門負責,技改項目由市經委節能主管部門負責。
第14條凡需進行節能評估的項目,由項目法人單位委託節能評估機構對其節能篇(章)進行評估,並將評估結果報相應的項目審查部門,作爲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依據之一。
第15條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節能篇(章),由於客觀原因,某些內容尚未達到評估深度要求的,經節能主管部門同意後可延續到初步設計階段進行評估。
第16條初步設計與可行性研究報告如有重大變化,需報送節能評估機構重新評估。
第17條簽定合同並評估資料齊全後,15個工作日內,完成評估報告。
第18條節能篇(章)評估費用由工程項目前期費中列支。具體標準按市有關辦法執行。
第五章附則
第l9條本辦法由天津市發展計劃委員會和天津市經濟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20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津經能(1994)2l號文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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