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投資企業用本企業實現利潤擴大投資,包括直接增加該企業註冊資本或用於在我市其他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被投資企業剩餘經營期不少於5年的,不論外方投資者還是中方投資者,均給予返還當年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所得稅優惠。其中,被投資企業爲技術先進型或出口型的,返還其當年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所得稅全部稅款;被投資企業不屬於上述“兩類型”企業的,返還當年再投資部分已繳納所得稅的40%稅款。
二、對剩餘經營期限超過10年的生產性企業擴大投資,不論企業增資的來源,對其增資取得的收益,視同新建企業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其中,對於增資部分能夠單獨覈算盈虧的,自獲利年度起,新增利潤實行所得稅“免二減三”;對於增資部分不能單獨覈算的,自增資年度起,以增資前一年度實現利潤爲基數,對增長利潤,按增資額佔全部投資的比例,實行所得稅“免二減三”的優惠政策。新投資部分增長利潤應免徵的稅款=(新增註冊資本/增資後註冊資本)×(本年度企業計稅利潤-增資前一年度計稅利潤)×本年度企業適用所得稅稅率。
三、對收購我市中小型企業的外商,可採取同等條件優先的原則,享受我市規定的抵扣企業淨資產價值的優惠政策,以降低外商的收購成本。可抵扣被收購企業淨資產的項目爲:
1、企業改制前在冊的離退休職工的醫療費(按改制前一年全市離退休職工平均醫藥費支出和本企業離退休職工人數及全市離退休職工餘命期15年計算);
2、企業改制前在冊的因工死亡職工遺屬的撫卹費;
3、企業改制前列入編外的長病假、職業病、精神病患者、因公致殘者,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爲確屬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工資,以企業改制前一年爲基數,計算到法定退休年齡;
4、企業改制前未列入成本費用和欠發的社會保險和職工工資;
5、企業改制前在冊和離退休職工未列入退休統籌項目的費用(按年人均900元和全市離退休職工平均餘命期15年計算);
6、企業富裕職工的安置費,以企業改制前一年在職職工人數的20%掌握,工資標準每人按上一年全市在職職工平均工資計算。上述扣除的費用項目在被收購企業應付款中備付,被收購企業實際發生上述費用時,首先從該項應付款中支付,支付不足時再按有關規定列支。
四、外商在我市投資設立的投資公司和諮詢公司,如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自獲利年度起,實行所得稅“一免二減”的優惠政策。
五、申報辦理返還企業所得稅應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和預算級次,分別向市財政局和區縣財政局申請辦理。在辦理返還手續時,應提供如下資料:
1、申請返還企業所得稅的書面報告;
2、返還所得稅審批表;
3、原投資企業及被投資企業財政登記證副本;
4、中國註冊會計師的查帳報告、驗資報告;
5、主管財政機關需要的其它資料。
六、企業收到返還稅款的帳務處理
1、外商投資企業收到返還稅款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未分配利潤。
2、中方投資者收到返還稅款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資本公積。
七、被投資外商投資企業實際經營期限達不到本通知規定經營年限的,已享受返還稅款的外商投資企業或中方投資者應當補繳已返還的企業所得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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