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歲能考駕照
軍人能領地方本
公安部交管便民措施中,放寬了4項考領駕駛證的條件:考領小型汽車準駕車型駕駛證的人員年齡上限由現行的60週歲放寬到70週歲,持有小型汽車駕駛證的人員超過70週歲的,每年審驗1次駕駛證,並進行身體檢查,符合駕駛條件的,可以繼續駕駛;現役軍人、武裝警察可以申請考領地方駕駛證,申請時需出示身份證件,並提交團以上單位出具的現住所地址的證明;增加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允許考領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對左下肢殘疾但其他方面符合考領駕駛證條件的殘疾人,允許考領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
新車能選兩次號
小客兩年檢一回
自公安交管部門推出車輛號牌電腦選號措施以來,在增強了選號的公正、公開性的同時,也由於一些地方和某些管理人員的私心,藏匿了一些大家普遍喜歡的號碼不上電腦滾動,同時加上只有一次機會的偶然性,導致了一些有失公正的現象,羣衆對此有些意見。
交管便民措施明確規定:車輛管理所要將所有車牌號碼一律輸入計算機,實行電腦公開選號,並允許羣衆選擇兩次,以滿足羣衆增加選擇機會的願望。
此外,公安部還在便民措施中規定,爲了方便羣衆,從9月1日起,對辦理註冊登記的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將延長其檢驗週期,從註冊之日起6年內,從原來每年檢驗一次變更爲每兩年檢驗一次。對於在此項措施實施前已登記且不滿6年的同類車,其檢驗週期的調整將結合年度檢驗時進行。
車管所降低門檻
辦駕照不出縣城
現行的汽車駕駛證管理辦法規定,辦理汽車駕照的各項業務集中在地(市)級以上車輛管理所,縣(市)以下羣衆辦理汽車駕照的換證、年度審驗需要到所轄區的地(市)級以上城市的車輛管理所辦理。
爲了解決管理規定給許多羣衆帶來的舟車勞頓之苦,公安部交管便民措施降低了有關辦理駕駛證各項業務的車管所的“門檻”,決定從9月1日將駕駛證有效期滿換證和年審業務下放到具備計算機聯網條件的縣、區車管所辦理。
此外,爲了更好地方便廣大羣衆,公安部在便民措施中將縣級車管所的權限進一步擴大,試行縣級車管所辦理汽車牌證業務,試行交警中隊辦理四輪農用運輸車、三輪農用運輸車、普通摩托車、輕便摩托車和拖拉機等車輛牌證業務。有業務權力的車管所,可在具備條件的車輛交易市場設置辦理車輛牌證業務的窗口。
新車覈查縮時間
兩天即可辦牌證
目前,我國對國產汽車、摩托車和農用運輸車實行“車輛產品公告”制度,有關部門將廠家新出的車型每月以光盤的形式下發各地,身份確定的傳遞時間需要15天至30天,人們在購買新公告的車輛時往往由於車管部門尚未收到公告光盤而不敢確認其合法身份,導致不能及時辦理牌證。
爲了方便羣衆,提高辦事效率,公安部交管便民措施縮短了進口車和國產新車的“身份”覈查時間。
經過公安部與海關總署、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積極協商,公安交管部門將利用計算機網絡,分別與兩部門建立並啓用汽車貨物進口證明書網上交換系統、全國機動車輛產品公告查詢服務系統,實行進口車數據實時通報,國產新車產品公告網絡查詢,取代光盤公告,提高傳遞速度,使羣衆在購買進口車和新公告的國產車48小時後即可辦理牌證。新措施將從2004年1月1日起試行。
丟失駕照不登報
兩天之內就補發
現行的駕駛證管理辦法規定,對於丟失駕照需要辦理補領的,丟證者必須登報聲明,並在登報滿30天后方可辦理補辦手續。在開車出行正越來越成爲一種時尚生活方式的今天,這個規定對羣衆造成的不便顯而易見。
爲了解決丟證者的尷尬和難題,公安部交管便民措施明確規定,取消駕駛證丟失登報聲明和30天后補領的管理措施,對申請補領的,要求車輛管理所在48小時內補發。
此外,爲了防止無聊之徒謊報丟失、惡意補領駕駛證的行爲,公安部在新措施中同時規定,凡謊報丟失而補領的駕駛證無效,並按有關規定予以註銷。
新車登記不上線
五百種國貨免檢
公安部7日公佈的17項交管便民措施中規定,凡海關進口的車輛和通過國家汽車生產主管部門審查的國產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在辦理新車註冊登記時一律免上檢測線,並不收取上線檢測費用。在擴大免檢範圍後,免檢國產車型將由現在的492種擴大到500多種,涉及的生產廠家由10家擴大到29家。據此並依照2002年我國國產車產量,措施正式實施後我國每年免檢的國產車超過100萬輛,約佔全國汽車總產量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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