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年,大清銀行、交通銀行、直隸省銀行陸續發行銀元券,票面分別爲一元、三元、五元三種,以後又增發大額十元、二十五元、五十元券,後兩種在市面極少流通。民國成立後,私人銀行經政府批准,交納四成現款,六成公債也可以特許發行。1916年袁世凱妄想做皇帝,83天皇帝夢把國庫揮霍一空,中、交兩行現金準備虧空3000萬,北洋政府被迫下令中交票停止兌換,導致一元鈔票貶值最低四角,最高八角八分,停兌5年。銀號從中投機買賣,大獲其利。而私人銀行和外國銀行的鈔票卻始終保持信用,大量發行。
風潮平息後,各銀行爲了擴大發行額,紛紛委託殷實的銀號代爲發行,一般方式是銀號向發鈔行提交部分動產或不動產和六成現金,由銀行按年息四釐付息,銀號領出鈔票可以高息貸出或用做其他方式營運,這是一項可靠的收益。以中和銀號爲例,領用交通,河北省一年總額就達20萬元。當然一般銀號是享受不到這項優惠的,領用鈔票均加印暗記,輾轉回到銀行手裏,第二天銀號必須要用現款取回,所以流通速度越慢,銀號無息利用的時間越長。當時銀行鈔票均印有地名,天津券在華北自由行使,基本東不過長城、南不過長江。代理行鑽這個空子,外埠有機構的,便把天津券運走交到分支機構運用,這樣在外面流通的時間延長,發行行匯兌期限從而推遲。代理行無償使用,收益就更多了。
當時普通的做法是大量運到北京。記得1924年天津四行準備庫經常向北京分庫送中南銀行鈔票,每次都是一個帆布包五六萬元,派專人坐頭等火車護送,護送人爲了賺車票差價,習慣上領高價坐三等車廂,一趟下來等於加薪一級。不幸有一次,帆布包放在三等車座下面,被人從後面偷走,白白損失6萬元。吸取了這次教訓後,改用中式背心,前後縫上大量的口袋,儘量裝大額鈔票。大生銀行幾乎每週都運去10萬中國票。這項無本生意沿襲二十多年,直到1935年實行法幣政策、鈔票不分地區,才停止了鈔票大搬家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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