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記者從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爲了幫扶下崗失業人員儘快實現再就業,天津市出臺了《天津市2003年至2005年再就業規劃綱要》。在《綱要》中對天津市目前實行的社保補貼、稅費減免、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等再就業政策進行了完善並要求各部門全面落實。
-調整社保補貼和稅費減免政策執行時間。將原定的社保補貼和稅費減免政策執行到2005年底的規定,調整爲凡在2005年底之前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和吸納下崗失業人員的企業、勞務派遣組織,符合條件的都可享受三年的政策優惠。
-擴大稅收優惠政策執行範圍。對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凡安置下崗失業人員並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自2003年1月1日起,每吸納1名下崗失業人員,每年可享受企業所得稅2000元定額稅收扣減優惠。
-擴大再就業優惠證發放範圍。將小額貸款政策擴大到下崗失業人員組織創辦的小企業。降低貸款申請門檻,對下崗失業人員實行貸款聯保的,可以發放小額擔保貸款。加大對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宣傳力度,使更多的下崗創業人員享受政策帶來的優惠。
-放寬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限。將服務型和商貿企業必須與下崗失業人員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纔可以享受社保補貼和稅收減免政策的規定,調整爲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即可享受相應期限的有關政策。
-調整主輔分離、輔業改制企業有關政策執行時間。在中發[2002]12號文件下發前,國有企業已經進行主輔分離、副業改制,爲分流安置本企業富餘人員而興辦的經濟實體,可以享受相應扶持政策。
-調整完善職業介紹補貼和再就業培訓補貼辦法,切實保證專款專用。簡化現行申辦補貼程序。
-對勞動密集型企業實行優惠政策。支持勞動密集型企業發展,支持私營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支持社會各界人員創辦和領辦個體私營企業,支持下崗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對安置下崗失業人員達到一定數量或一定比例的,根據招用人數給予一定數額的資金支持和稅費減免政策。
-用好中央補助地方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各級財政原來預算安排用於促進再就業的資金規模不減,到2005年三年不變。在確保下崗職工基本生活的前提下,將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結餘部分用於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
-調整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工資性補貼負擔辦法。各級政府應增加購買公益性崗位的總量,託底安置“4050”下崗失業人員。市和區縣財政要繼續執行現行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所需開支分級負擔的規定。天津市財政對財政困難區縣應承擔的工資性補貼,按照均衡性轉移支付制度給予補助。
-增加再就業支出預算。各級財政要根據再就業政策,在預算中安排再就業資金,按照政府事權劃分和分級負擔原則,足額安排預算並及時撥付再就業資金。市、區縣兩級財政都要建立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機構,建立勞動力市場建設和信息網絡建設等專項資金,天津市財政按照政策性轉移支付制度對區縣財政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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