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航運最繁忙的時刻也是險情頻出的時刻,時間所指大約是上個世紀的前半葉。中國的和外國的大商船、官方的和中產階級的小貨輪、平民百姓的小漁船、滿載而行的客輪、還有海河工程局的海上作業的船隻,大大小小的船隻鳴着笛,翻動着白花花的水浪在河面上穿梭而過,同時也造成了海上危機和險情。歷史檔案中記載了很多海上交通事故,大多發生 在19世紀末至20世紀40年代的時間裏,這些由官方處理的交通意外案件通常都是有規律可循的,一般情況下是大船撞小船、外國船撞中國船、官方船撞百姓船,剩下的情況就是———不管你是什麼船,一陣狂風攜着大浪捲過來,死就死了,傷就傷了,且無處申冤。
最讓人頓足的案例發生在1913年3月停泊在海河的一艘名爲“華樂”的煤油船上。該船隸屬英國駁船公司,時近傍晚,幾名華工正在船上裝卸貨物。按照規定,所有貨船靠岸作業時必須有營救船隻在旁守護以備不測。煤油船在作業時漸漸偏離岸邊,向河中心滑去,工人們急忙向岸邊營救船“金華號”呼救,無奈燈火通明的“金華號”始終置之不理,幾名工人被作業船帶到了黑暗的河中心,最終因無法自救而被河水吞噬,岸上的工人眼睜睜地看着幾條人命在金華號的“守護”下頃刻消失,氣憤不已。結果是遇難華工親屬一次次血淚申訴,卻一次次被擱置下來,原因是該案涉及到華人與洋人之間的訴訟,兩難之下,官方不得不棄輕就重。
1938年4月28日傍晚,“快利”號挖泥船在工作完畢原地休息的時候,被兩艘漁船襲擊,船長身中數槍,當場喪命。海盜將船上的衣物、財產洗劫一空,並將其餘4名水手劫持到河口以南4英里處。負責看守的是兩個持槍荷彈的匪徒,兩個人已經幾天幾夜沒有閉眼,晚上10點的時候,其中一個在原地休息,另外一個則醉醺醺地吸起嗎啡。兩名水手見有機可乘,偷偷地在甲板上匍匐前進,終於成功落進水中,第三個水手遂照貓畫虎,同樣幸運逃脫。只有最後一名被兩名半睡的崗哨雙腿交叉地壓在身上,動彈不得。逃脫的兩個水手在黑夜中拼命遊向岸邊,近天亮時終於到達塘沽港,兩個人都已經筋疲力盡,全身虛脫。第三個人在附近的一個小發電所掩護藏身一夜,天亮時才徒步返回。至於最後一名被劫持的水手,其命運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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