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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從天津市質監局獲悉,從現在起到2004年5月底以前在全天津市開展氣瓶普查整治。
此次氣瓶普查整治工作,主要針對氧氣瓶、氫氣瓶、氮氣瓶、溶解乙炔氣瓶和液化石油氣瓶等。不僅要查清全天津市氣瓶數量,而且要建立起以氣瓶充裝單位爲安全責任主體的氣瓶管理新模式。就是說原屬於個人或單位的氣瓶要將產權轉移給充裝單位,由充裝單位全面負責氣瓶的檔案管理、檢驗、辦理使用證等事宜。用戶只是租賃使用。普查整治工作完成以後,不是充裝單位產權的氣瓶,其他任何充裝單位不允許給以充裝。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必須在氣瓶的明顯位置打上充裝單位永久性標記。天津市對氣瓶永久性標記也做了統一規定。對沒有永久性標記、漆色剝落的氣瓶,用戶應拒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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