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古就是一個商賈雲集之地,各地商人匯聚海河兩岸,各色物品在集市上任由市民挑選。由於商業在天津的不斷髮展,各種商號也就越來越多,“做生意”成爲了天津熱門職業,從業者衆多,於是“八仙過海,各顯其能”,絕招百出,各有一本“生意經”。前不久,天津市圖書館古籍文獻部李國慶主任在國家圖書館發現了一本講述天津清同治光緒年間所經營貨物、各商號以誠待客、本分經營的“祕笈”———《天津衛商務要訣》。
據他介紹,這是一本線裝書,畫有一對蜻蜓、兩朵荷花、數片荷葉的一幅水墨寫意畫包裹着已經發黃的書頁。雖然看不見水波盪漾,但十分傳神。書名之下,是一方“張彩文印”的陽文方章,估計是作者的名字。
“這本書記述了天津港於同治光緒年間所經營貨物、各商貿船主及航海兇吉的日期,是極爲珍貴的歷史資料。而此書的開篇就是‘生意經’,名爲《立商之本》。”李國慶說。
在這本書的開篇,作者闡述了自己經商的感觸:“家業始興,人能於學之專心致志,通達事理,以爲立身之本。……自開張合事以來,果能同心協力,克已功物,審輕度重,本仁讓取財……”
在整篇文章中,作者還詳細拼寫了十條生意經,“一要初學,二要立身,三要財明,四要處世,五要規矩,六要出外,七要斟酌,八要當戒,九要詢問,十要應期。”在列出“十條”後,作者在後綴裏還把每一條詳細解釋,比如“八要當戒”中,作者說:“戒之在心,守之在意。謹遵規訓,防陷不義……鋪中玩錢,出外偷賭,尋花問柳,竊勾淫婦,大不利於生意,抑且禍及身家。”意思就是指做生意的人應該遵守生意場的規則,而且還要注意生活中一些細節,萬不可因爲自己的行爲而導致生意的失敗。文中還提醒做生意的人,一般不要去茶館、酒樓,不交匪類朋友,不能飲酒過量,不能貪不義之財,不說謊話,不生事端,更不能驕傲。總之,處處提醒生意人,在“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之餘,還要學會保護自己。
另外,在《天津衛商務要訣》中還提醒生意人,不要忌賢妒能,造生事端。最爲重的是,不可“買空賣空”,成立“提包公司”,謠言惑衆。對於商家商業機密,也“祕事不可泄也”。整篇文章所提出的觀點對如今的生意場也是很有借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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