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軍作惡天津城
開槍搶掠肆意抓人做勞工
都統衙門建立後,燒殺淫掠的暴行仍時常發生,洋兵經常三五成羣向各鋪戶及居民搜索雞、鴨、雞蛋、西瓜,搜掠首飾銀幣,“稍不如意,即開槍轟擊”。都統們也不得不承 認:“臨時政府曾通知中國居民回來各安生業,但城內對於中國人並不安全,婦女和財產都遭到外國兵的任意蹂躪和搶劫,而新政府對於各國無紀律士兵無法控制。”以致後來“天津情況很糟,破壞秩序和法律有增無減”。
據陳振江介紹,當時天津正值盛夏,爲了防止戰後可能產生的疾病,都統衙門的第一件事就是清理街道,掩埋屍體。聯軍士兵和各國巡捕爲了抓中國人來乾重活,還組織了一些狩捕隊,專門抓一大批中國人做勞工。洋兵們來到城裏,碰到誰就抓誰,根本不問他願意不願意、能不能幹活,反正命令抓多少就抓多少。這些中國人被抓來幹活,只給飯吃,如有逃跑或流露些微的不服或不滿,就挨棍子打。由於夏天一般都穿藍布褂,士兵們在抓人時當然是不加分辨的,工人、商人、手工匠人、學生、老頭、成年人、小孩子,都被抓去幹活,居民們只好從小巷繞道而行,以免被抓勞役。
新規苛刻天津人無端受罰
根據各國軍隊分治各區的不同,侵略者給天津人制定了各種不同的規章。陳教授說,各國規定各住戶負責打掃門口街道衛生,洋兵每天沿街巡邏,出來晚了就拳打腳踢,有時還要罰款。街上不得任意便溺,違者罰大洋1元。夜間各戶門外都要裝設一盞門燈,每晚必須點燃,違者罰大洋1元。路上行人在夜間必須提着燈籠,否則也要處罰,就是月明如晝,外出時也得提燈。
法國兵管理城西一帶還有一條規定,就是夜間禁止晚睡,各商店、住戶十時以前必須熄燈,否則罰款。更要命的是,春節時,熟人相遇彼此作揖拜年,這本是中國人多年沿襲下來的風俗,卻被洋兵誤認爲作揖是義和團作法的儀式,見到街上作揖的人,立刻捉起來,縱然百般哀求解釋,也無濟於事,最後有通外語的人,說明這是民間風俗,才消除誤會,但是還要罰一筆款纔算了事。
當時有人編順口溜:“大年初一別作揖,一碰碰見法蘭西,洋錢罰了兩塊一,你說點兒低不點兒低。”
大把摟錢都統年薪一萬五
在都統衙門統治下,天津人承受了空前沉重的苛捐雜稅。據《天津都統衙門告諭彙編》、《天津政俗沿革記》等書記載,都統衙門開辦工巡局,創徵鋪捐(商鋪、貨棧、當鋪),房捐(分瓦、灰、土三等)、車捐(分大車、小車、地扒車、人力車),分等抽收。都統衙門創徵的捐稅,名目繁多,數不勝數。全部稅收每月約爲白銀15萬兩,在鍋店街慶善銀號內,還設官銀號,專門收取捐稅。
從1900年11月收稅起至1902年8月15日止,都統衙門共收捐稅總數達275萬餘兩,這筆收入養活了大批洋人官吏、巡捕和萬餘侵略軍,都統每人每年的薪金高達15000元。這也是當初爲什麼各國都要派都統的原因所在。
當時天津人的生活又是怎樣呢?根據史料記載,當時天津百貨上漲,物價也達到了驚人的程度,米、面、油、炭、柴、豬肉的價格都上漲了一倍或一倍以上,各種蔬菜大約上漲了三倍,房租上漲了一倍半,實際物價上漲的倍數還要多。《聞見錄》記載:“惟貧寒之民及賠累鋪戶而令按例輸捐,是不免竭蹶,況在兵焚之後,失業者多,既無生財之道,又需設法輸捐,則苦累情形,不問可知。”甚至從舉人到童生所有讀書的人,其中大多數去販賣字畫、玩物,藉以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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