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3月1日起到3月20日,非北京市號牌機動車輛辦理“北京市區通行證”有新規定,駕駛員需先開介紹信並在車檢合格後方能辦理“進京證”。
從天津市交管局瞭解到的
爲確保3月1日至3月20日北京市道路交通的安全通暢,北京交管部門將嚴格控制進京機動車。所有進京車輛需提前到有關部門辦理進京介紹信並辦理“北京市區通行證”後才能進入北京四環路(含)以內的道路,否則將不能進京。本市機動車輛需進入北京市四環路(含)的京津塘高速公路至首都機場高速公路間道路的除外。
辦“進京證”需先開介紹信
天津市駕駛員需提前到本區、縣人民政府或市屬各委、辦、局(集團、公司)開具進京介紹信,經轄區交警支隊審查並對車輛安全性能檢測合格加蓋公章後,方可到北京市外省市進京車輛辦證處辦理“北京市區通行證”。在辦理“北京市區通行證”時需攜帶駕駛員身份證、蓋有年度審驗合格章的駕駛證、蓋有年度檢驗合格章的車輛行駛證、尾氣檢測合格證。
5噸(含)以上貨車進京有限制
天津市進京的載重5噸(含)以上的貨車,只有在每天的零時至6時才能辦理“北京市區通行證”,只准在四環路(含)以外道路行駛;6時至24時一律在五環路(含)以外繞行。持有相關專用證的外埠進京車輛,不需辦理“北京市區通行證”。
“進京證”有效期有新規
另外,北京市交管部門還特別規定,在3月1日至3月20日期間,非北京市號牌的外地客運車輛辦理的“北京市區通行證”有效期爲3天;非北京市號牌的貨運車輛辦理的“北京市區通行證”有效期爲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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