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自然不是衣服的“服”,天津俗語說的“服”,是服帖的“服”,一個人把另一個人打敗了,光使勁兒揍一頓還不出氣,還得把人踩在腳下問一聲:“服不服?”敗者回答說“服”,這才罷休。
這裏的“服”字,帶有降服的意思,是一句黑話。舊社會,天津衛水旱碼頭,壓根兒沒有法治可言,勝負只靠胳膊根兒。爲了什麼事情雙方發生糾紛,拉出人來“比劃”,誰人多,誰不要命,誰就勝利,而敗的一方只能說一個“服”字,不怨天不怨地,只怪你人少。
日常生活中的“服”,是佩服的意思,就說我自己,看着許多文壇高手寫的作品,真是心悅誠服,不服不行。爲什麼服?因爲同樣的題材,同樣的手法,咱就寫不出來。其實“服”並不是甘心示弱,先要佩服他的作品,在他人的作品中看到自己的不足,然後自己才能寫出好作品,誰都不服,自己又一本小說寫得比一本小說臭,嘴巴還硬,也是色厲而內荏了。
正常社會生活中的“服”和黑社會中的“服”完全是兩個概念,正常社會生活中的“服”可以督促一個人進步,而黑社會中的“服”,那就醞釀着下一場更野蠻的廝殺。你想想,本來是他的地盤,被你搶走了,還把他的人打了一頓,他能“服”嗎?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騎驢看唱本,走着瞧,遲早我得捅你一刀。(林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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