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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的水會組織,是純義務性的善舉,各項費用,是由各水會自行就地勸募而來。沒有人在水會拿固定的月錢,僅是在某一個階段對特殊效力的人臨時發給些微補助。
一個大規模的水會,所用的一切救火工具和傢俱陳設等,必須推選當地幾位有閒工夫、能離得開家且品質好、熱心公衆事業的長者,常住在水會看管。每逢聽到某處有火警,他們就及時地傳出信號,招集到許多“伍善”們各司其事。像這樣爲鄉里服務的長者,既無人管飯,也不拿工錢。遇到水會舉辦開賀“擺會”的時候,水會的承辦人們想辦法給他們出一筆錢,作爲臨時補助。每救一次火,都要壞不少救火工具,事後必須添置和修理,需要一些開支。到了年終,或在“擺會”開賀的時候,主持水會一切事務的會頭都要把水會的收支賬目用大黃報公佈出來,並在大黃報的橫眉上寫着“神目如電”四個大字,以昭信守,而免猜疑。救火酬勞是“小八件”
尚潔說,儘管救火都是無償的,但無論哪家起火,被救之後都要出資酬謝、犒勞救火會員。四鄰如提出保住房屋不受波及的要求,也都會出款犒勞“伍善”們。每次大火熄滅之後,參與救火的水會出力人員都可以得到半斤“小八件”糕點的犒勞。
水會每年都要在農曆六月二十三日舉行一次“擺會”儀式,據說這一天是火神的生日。目的有二:一爲酬勞伍善們一年來的辛苦勞累;二爲借引機會籌集一部分款項。
伍善們經常參加救火活動,急公好義,保衛鄉里,捨生忘死,備極辛勞,在這一天大家聚餐,以示慰勞。
“擺會”前要由首事(會頭)、董事和其他承辦人員等開會研究,先抒寫日期,再研究發多少份請帖,發給誰,預計可收進多少錢,準備多少酒席,除去一切開銷,可剩餘多少錢等具體問題。然後依據可剩餘的款項,商議什麼工具應該修理,什麼工具應該添置,以維護水會的正常活動,同時還要把水會應付的房租、燈、水、煤等費準備出來,做到以大家的錢辦大家的事。
每逢這天,各水會要張燈結綵,並由會頭率領各承辦人等拈香頂禮拜“神”,香菸繚繞,燈火輝煌,好像是廟會一樣。各水會所有的救火用具,無論是大件還是小件的,事先都要刷洗油漆一新,有秩序地陳列在各自的水會內外,顯示設備齊全,有足夠的救火力量。被邀請參加這項“擺會”的紳商富戶們,都要拿着收到的請帖,如時來“出份子”。所謂“出份子”,就是獻交助款,彼時一般都是一元錢,也有捐多的,表示熱心公益,勇於助善。聚餐地點,有的水會地勢寬大,臨時自設小竈,就在本水會聚餐;也有的假座飯館舉行。一般都是吃天津的標準菜“八大碗”,當時是一塊多錢一桌,每桌六位。如以每人“出份子”一元計算,每桌可結餘四塊多錢。天津人好義氣,各水會舉辦這項“擺會”,都要招待百八十桌客人。每開一次賀,時錢不少,這就是各水會經常開銷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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