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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界原是殖民主義者攫取的那部分土地的永租權。如咸豐十年(1860)英公使卜魯斯照會總理衙門所提“欲永租津地一區,爲造領事官署及英商住屋棧房之用”。但隨着侵略的不斷深入,他們無論在權力與所轄範圍方面都大爲增強與擴張了,在租界內他們可以任意駐紮軍隊,自行設立法庭、警察、監獄以及市政管理並設署稅收等部門,形成了“國中之國”。
英租界警務處隸屬工部局,下設特務處、交通股、消防隊等,另在中街(今解放北路)和倫敦街(今成都道)分設兩個分局,負責租界內治安和消防。特務處和分局特務組,從事刑事和政治偵察。1941年12月,該處被日軍接收。負責法租界治安的警察局,初稱“工部局”,更名“巡警局”,後又更名爲“工部局”。下設偵探處、警務處、衛生處、捐務處、手槍隊、消防隊和兩個分局。位於中街(今解放北路34號),建於1934年,有三幢樓房,主樓5層,餘爲4層,建築面積8751平方米,現爲市糧食局和飼料公司辦公使用。
俄國警務處隸屬工部局,下設警察總所負責租界的治安巡查,總所下設消防警察隊。日本警察署爲日本駐天津總領事館的下屬機構,地址在宮島街(今鞍山道)。1937年後,該署活動範圍由日租界擴大到整個天津乃至周邊城市,如保定、石家莊、秦皇島、唐山及平漢、津浦、北寧等鐵路沿線都設有分署。直至1945年日本投降才取消。
德租界巡捕房設立於1896年,隸屬工部局。意租界警察局下設偵探處、警務處、新聞室、手槍隊、消防隊等。1943年8月,意租界被日軍佔領,意租界警察局被當時天津僞警察局接收。奧租界警務處下設偵探處,另把租界劃爲4個管理地段,分設4個地段派出所,負責各自轄區的治安。比租界警務處長官稱爲巡捕總管,由比國領事館祕書兼任,除了巡捕之外,還有少數駐守工部局的比利時軍隊,配合巡捕維持比租界內的治安。1931年1月,中國政府收回比租界,警察機構被天津警察廳接收。(譚汝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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