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交管局信息中心瞭解到,公安部頒佈的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對交通違法行爲記分分值做出了規定,其7種交通違法行爲將被一次記12分。
這7種行爲是:1、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2、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3、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4、違反交通管制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5、使用他人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6、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機動車的;7、超過三個月不繳納罰款或連續兩次逾期不繳納罰款的。
新規定還對其他交通違法行爲記分分值做出規定,其中一次記6分的交通違法行爲有: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公路營運客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20%以上或違反規定載貨的;貨車載物超過覈定載質量30%以上或違反規定載客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停車的;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在高速公路上試車和學習駕駛機動車的。
一次記3分的交通違法行爲有: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的;在高速公路上駕車低於規定最低車速的;在高速公路上違反規定拖曳故障車、肇事車的;在高速公路上貨運機動車車廂、二輪摩托車載人的;在高速公路上騎、軋車行道分界線行駛的;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不按規定超車的;不按規定讓行的;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誌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下的;駕駛機動車下陡坡時熄火或空擋滑行的;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逆向行駛的。
一次記2分的交通違法行爲有: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沒有停車休息或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車道或者減速車道上超車的;違反禁令標誌、警告標誌、禁止標線、警告標線指示的;客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沒有達20%的;貨車載物超過覈定載質量沒有達30%的;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停車的;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爲的;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的;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在實習期內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機動車,駕駛的機動車牽引掛車的;不按規定牽引故障機動車的;駕駛和乘坐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一次記1分的交通違法行爲有: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機動車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乘坐人員沒有按規定系安全帶的;不按規定會車的;不按規定倒車的;摩托車後座乘坐沒有滿12週歲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載人的;駕駛機動車沒有關好車門、車廂的;其他違反機動車載物規定的;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