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查毒雷大雨小開煙館寓禁於錢
禁毒,是一個世界性的話題。1917年後,國內動盪,各地軍閥爲增強實力,以鴉片煙稅爲財源,競相開放煙禁,清末民初的禁菸成效付諸東流。國民黨政府成立後表示要禁菸禁毒,不久提出鴉片公賣政策,名之曰“寓禁於征”。就是說,只要交稅,一切從事鴉片種、販、售、吸的活動均爲合法,有人戲稱之爲“寓禁於錢”。1936年國民黨政府又提出所謂“六年禁菸計劃”也只是有形無實。在此情形下,民國時期的天津禁毒行動也經常是雷聲大,雨點小……
20世紀30年代10月的一天,在海河岸邊偶爾駐足的人們突然發現,河水竟將一具屍體衝上河岸。破爛的衣服、瘦骨嶙峋的身體、青白的臉、突出的顴骨,還有手臂上那遍佈的針眼。“又是一個吸毒吸死的。”路過的人莫不搖頭嘆息,“造孽呀!”
面對毒貨橫行,1935年4月,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向全國發布禁菸通令,並公佈《禁毒實施辦法》、《禁菸實施辦法》。禁種方面,規定了絕對禁種、分期禁種、分年減種,直到肅清的計劃。禁吸方面,以1935年最後登記截止人數爲準,按菸民年齡依次勒戒,分爲6期,以一年爲一期,每年菸民人數至少遞減六分之一,至1941年底完全戒絕。
強制菸民登記戒菸頒發執照
1935年10月的《大公報》上刊登了一則題爲《津市菸民登記》的消息,要求菸民即日起向天津市公安局登記,如果在11月15日前還不自覺登記的,就要被強迫登記。
此時的菸民早已脫離了只吸食鴉片膏的“啓蒙”期,嗎啡、大麻、海洛因運往天津的數量逐年增加,20世紀二三十年代天津海關每年查獲的毒品數量也從最初的2000餘兩直線上升至20000餘兩。1933年6月,天津海關公開焚燬了自年初以來繳獲的所有毒品,共計9638.738兩。
有繳獲的,必然也有漏網的。這些漏網之魚便通過各種渠道抵達菸民的手中,天津市政府無法統計天津到底有多少菸民,只能讓菸民自動登記。讓嗜煙如命的菸民主動“投案”簡直就是難如登天,所以公安局乾脆設立了一個強迫登記的時限。
據瞭解,一旦進入強迫登記時期,市民便可以舉報菸民,覈查屬實後,即對菸民實行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罰金,誣告者反坐。前項罰金中將30%獎勵給密報者。另外,凡是登記的菸民都發給限期戒菸執照,只許本人使用,不許全家共用,也不準借予他人,否則不是沒收財產就是判刑。
天津市要求,菸民禁菸應於1936年1月起實施,於六年內逐漸禁絕。
設立煙土藥店天津鴉片公賣
天津市之所以進行菸民登記,就是爲了實施鴉片公賣。“然再視菸民之多寡,籌設官膏店開始公賣,視其執照而限制其吸量。”但由於菸民的一再觀望,所以當時在天津市公安局登記者不過千人左右,很難如期全部調查清楚。《益世報》報道說:“此點或爲一般民衆不明真相所致,以爲一旦登記,即不準再吸,殊不知此項禁菸辦法系使其逐步禁絕……”
所以鴉片公賣直到1936年的3月纔開始實施。
其實早在1933年,天津各界人士就極力反對鴉片公賣,認爲以這種方式來漸禁鴉片,純屬偷樑換柱,“無異飲鴆止渴,貽害人民”。但這樣的反對聲浪並沒有起到效果,鴉片公賣已經因爲南京政府的強令要求而成爲了一支必須射出的箭。
爲了公賣所設立的土藥店也是由原來私人煙土店所改,不過是換了個稱謂,不過是要開始向政府上稅了而已。市政府還煞有介事地取諦私販,限制商辦,還設立了稽查班,分駐所,以便稽查。
據《益世報》載,當時全市約設土藥店四十處,定3月1日同時開辦。土藥公庫也已組織成立,附設於平津禁菸清查處駐津辦事處內,各土藥商也均遵章到處請驗納稅。登記後領取了執照的菸民,可以隨時前往“國家的”煙土店購買零土。
天津禁菸三步走
在平津禁菸清查處頒佈的《禁菸規則》中,將禁菸分成三步走。第一步,烈性毒品嚴厲禁絕。第二步,麻醉性毒品(如鴉片之類),限期禁絕,並分勸告勒令及設立戒菸醫院,取諦私運土藥,限制商辦幾種辦法進行;這一步也就包括在6年的禁絕期之內。第三步,於第二步限期屆滿時,嚴厲禁絕。
菸民年齡在30歲以上者勸告戒除,以6年爲期;30歲以下者勒令戒除;60歲以上則“可予寬容”。
天津市政府也規定,吸用烈性毒品及施打嗎啡針者,限於1935年內自行投戒,如查獲未經投戒者,拘送戒毒所勒戒;1936年內如仍有未經投戒而私吸者,除勒戒外,並處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自1937年起,凡有吸用毒品及施打嗎啡針者,一律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此外,凡製造、運輸販賣烈性毒品者,依法處以死刑,從犯按情節輕重,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公務員對於製造、運輸、販賣烈性毒品有幫助者,概處死刑。自1937年起,凡製造、販賣烈性毒品者,無論主犯還是從犯,一律處死刑。
然而,即使這樣的強令並沒有讓天津的菸民如理想中在6年內禁絕。時至1945年,《益世報》上一篇文章的標題就足以證明———《禁菸雷厲風行中菸民登記寥若晨星》。這一年的年底,菸民只登記了50個人。
過境煙土必徵稅
如果說,1917年各路軍閥爲增強實力征收鴉片稅而開放煙禁,那麼進入“大一統”時期的國民政府又爲何要“寓禁於征”呢?在天津市頒佈的《土藥徵稅章程》中規定:
由保定貼足印花運往天津者,每兩加徵印花稅3角、公庫費4分。
由平漢線購運土藥直運入天津,自行投稅者,每兩應徵印花稅5角、公庫費4分。
由察省已繳印花稅、官運費、出境費,由官運輸入天津,每兩應加徵印花稅1角;若未經察省徵稅,或應徵費,尚未繳納齊全,沿平綏線直運平津自行投稅者,應將察省遺漏之稅費等項,一律補足徵收,並加徵公庫費4分。
凡商人購運土藥,由北平運至天津,必須報由清查處官運股負責代運,每兩應收官運費1角;若不經官運,自行由平運津者,須於起運前二日將貨物件數、重量用快郵函報駐津辦事處(或報請北平總處代爲知照),以憑查放,此項貨物至津,送入公庫查驗屬實,每兩補收官運費1角否則無論是否粘貼印花,均以私運論。
由熱河購運土藥至平津自行投稅者,每兩應徵印花稅3角、公庫費4分。
按照民國時李仲公在《禁政問題》中的說法,這是因爲當國民革命北伐完成之後,財政枯竭,而其時西南各省,實際尚未統一,那時中央如果毅然取消特稅,不但收入沒有抵補,而且各省禁菸經費,亦無所出,故政府徵稅,實不得已。
李仲公對於兩年禁毒、六年禁菸期間爲何繼續徵收特稅,理由有二,一是取之用之。分期禁種、分期禁吸、統制產場以及各省設立戒菸醫院等禁菸經費浩大,故徵收特稅,以取之菸民者用之於菸民。因爲種、吸、運、售均分期遞減,故特稅亦因菸民、煙量減少而逐年遞減。二、“徵”只是手段。以前政府之失,不是不應當徵稅,而是稅而不禁。寓禁於征,特稅全由菸民負擔,稅重則煙價必然增高,價高則購吸者勢必減少,種者因銷路減少而不踊躍,故收稅也是禁菸的一個有效手段。
很顯然,這樣的說法不過是爲“寓禁於‘錢’”找到了一個還算過得去的藉口。
戒毒醫院有心沒錢
河北區新開河附近,志成道的北頭,原來育嬰堂的舊址,有一家舊天津政府設立的戒毒醫院。這裏雖然交通不便,卻遠離都市的喧鬧,是個適合做醫院的好地方。
一排排的房屋,一處處的院落,足有200多間。雖然房子已經年久失修,卻不失整潔清雅。進了大門,長方形的庭院裏,深深吸氣,聞到的是野花閒草的清香與盛開桃杏的芬芳。
經費只撥五分之一
劫匪光顧醫院如空
然而,就是這樣救菸民於水火的戒毒醫院,自身卻往往處於斷炊的局面。據《益世報》記載,1945年12月,該院上報的經費預算爲2700萬元,但呈請後,直到轉年的3月9日纔得到行政院批准。令人苦笑的是,即使這費盡周折的批准程序,也才讓戒毒醫院收到500萬元。
幾個月間,適逢亂世,物價飛漲,況且只得到五分之一的款項,戒毒醫院簡直就是巧婦難爲無米之炊。院址在抗日戰爭勝利後,屢遭暴徒搶劫,院內損失頗多,電線、水管均不知去向。原來計劃可以設立至少1000個牀位,卻因經費困難,改設400個。希望有空牀的醫院撥借,但願意出借的卻很少,所以最終到位的也只有200個而已。
免費治病按時作息
相聲表演精神治療
可憐的500萬經費到位的當年,戒毒醫院就收容了129人住院,其中60人是吸食鴉片的,57人是正在戒菸的,12人是吸食烈性毒品的。
按照規定,凡是進醫院戒毒的人,所有費用都是全免。所用戒除藥品是當時規定用的鴉片酒,以減量戒除的方法爲病人治療。據說,這種藥藥性和緩,戒除期間毫無痛苦,普通的毒癮用兩週就可以戒愈。
病人伙食也是免費供給,早飯是窩頭,稀飯;午飯是饅頭,一菜一湯。爲了鼓勵病人戒除毒癮的決心,並讓他們享受正常娛樂,醫院還曾請來名噪一時的相聲演員“小蘑菇”來醫院表演。(記者 沈沂)
『戒毒醫院作息時間表』
6:00起牀,升旗早操
7:00吃早飯
8:00至10:00診病
10:00講課,進行精神指導。
11:30午飯
13:30至15:30上課
15:30至5:00診病
17:30晚飯
18:00至21:00自由時間
21:00安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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