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原爲天津舊城內東南隅的泄水坑,西側有清乾隆年間修建的草廠庵(廟宇),清光緒二十六年(1900)八國聯軍入侵津門。翌年,天津城垣被毀,填墊水坑,建房形成里巷,南起南馬路,北至嘉慶衚衕,西起心義堂衚衕,東至東馬路,佔地6303平方米。因位於草廠庵以東,得名草廠庵東胡同(沿革參見草廠庵衚衕)。
★曹家衚衕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
沿革參見東南角曹家衚衕。
常關街(*)清光緒二年(1876)
常關也稱鈔關,俗稱大關。據《明史·食貨志》載:明朝時,銅錢與紙幣(大明寶鈔)通行,但“皆緣朝廷出鈔(紙幣)太多,收斂無法,以致物重鈔輕”,人們多不信鈔(紙幣),爲此,明任宗時,官鈔少出,民間得鈔難,所以人們自然看重官鈔,朝廷推行此法,收效甚大。明宣德四年(1429),“於城門察收稅課,舟船所載料多寡納鈔。鈔關之設自此始”。
因納稅時納鈔,故得名鈔關。如:北門外的“北大關”,河東的“小關”(也稱竹木關),西門外西關的“小西關”,南門外南關下頭的“南關”等。天津位於九河下梢,是重要的水陸交通要道,也是重要的商品集散地,清王朝建立後,於雍正、乾隆年間,仍設立稅關,即常關(也稱天津關,機關設在北大關)。
清光緒二年(1876),清廷在城廂東北角處(址系三義廟地,今原五和商場、正興德茶莊的一部分)建立稅收機關名“常關”,在其南側東西向街道即名爲常關街。長60米,東起東馬路,西至官銀號菜市街。
自《辛丑條約》後,天津成爲帝國主義國家的通商口岸,按其規定,距津25公里以內地區的稅收,由天津海關征收,用以償還庚子賠款;距津25公里以外地區的稅收,仍屬常關征收。所以天津常關屬津海關道領導,其他各處大關均裁撤,僅留陳塘莊、宜興埠等處。至民國二十年(1931),天津常關裁撤。(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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