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進生產性服務業企業發展方面的財稅優惠政策:
一、工業企業新組建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享受濱海新區新設立的大型服務業企業財政稅收政策。
二、工業企業剝離內部服務功能組建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在剝離後3年內,按照其實現增加值的1%給予財政補貼,用於企業擴大經營規模。
三、工業企業使用工業用地剝離組建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在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時,經工業主管部門批准,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仍以劃撥方式使用剝離的土地,並免繳土地房產契稅。